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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开启中国法治新时代
作者:关念  发布时间:2020-08-11 15:57:13 打印 字号: | |

【编者注】为更好地宣传宣讲民法典,真正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现推出我院干警关念在社区宣传民法典的宣讲稿,以供大家参考。

 

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诞生了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这不仅是我国民法领域立法、司法和理论研究的重大事件,也是我国法制建设史上的里程碑。

一、新中国民法典编纂的五大阶段

民法典的编纂历经了五个阶段,其中意义最为重大、影响最为深远的当属第三、四、五阶段。

(一)第三阶段:在1979年11月,我国启动了第三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先后起草了四稿《民法草案》。随着社会市场经济建设快速发展,大规模民事单行法立法被催化,《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技术合同法》以及涉及外商投资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等均出现在这一时期。1986年,我国在1982年《民法草案(第四稿)》基础上制定了《民法通则》,它相当于一个“小”民法典。由此,以《民法通则》为龙头,配合先前颁行的大量民事单行法,初步形成了我国的民事法律规范体系。

(二)第四阶段: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提出,要“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到二零一零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这表明我党已深刻意识到,市场经济的发展和运行离不开相配套的民商事法律制度。于是,1998年第四次民法典编纂工作启动,并确定了“三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步,在1999年通过《合同法》,结束《经济合同法》《涉外经济合同法》和《技术合同法》“三足鼎立”的局面,建立统一的市场交易制度;第二步,制定并通过《物权法》以明晰产权;第三步,规划在2010年左右出台民法典。2007年《物权法》颁行,确立了基本财产归属和利用制度;2009年《侵权责任法》颁行,实现了侵权法与债法的分离。自此,民法典通常具备的实质性内容,如物权、合同、婚姻家庭、侵权、继承等制度都有了相应的单行法律法规,为日后统一的民法典编纂奠定了基础。

(三)第五阶段:2014年,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编纂民法典”被明确提上了议事日程。2015年,第五次民法典编纂工作正式启动,并且,从一开始便确立了“编纂式立法”的重要理念,既不是制定全新的民事法律,也不是简单的“麻袋装土豆”,而是对现行的民事法律规范进行编订纂修,对已经不适应现实情况的规定进行修改完善,针对经济社会生活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作出有针对性的新规定。同时,确立了“两步走”的工作思路:第一步,制定民法总则,第二步,编纂民法典各分编。2017年,《民法总则》通过并颁行;民法典各分编草案,也在历经了反复拆分审议、分组讨论、网络公开征求意见等艰难过程后最终定稿。五年磨一剑!2020年5月28日,在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高票通过,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自此,共和国法制建设迎来了历史性的高光时刻!

 二、我国民法典的主要内容和亮点

民法典全部1260个条文,由民法总则和民法分编组成,其中:民法总则是对民法基本原则、主体制度、权利制度和法律行为制度的总括性规定,是整个民法制度的共同基本制度,共计206条;民法典分编包括六编,依次是物权编、合同编、人格权编、婚姻家庭编、继承编、侵权责任编,共1034条,涉及了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可以说,民法典关乎国家,关乎社会,关乎每一个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的重大利益。

“法与时转,则治”,分编“从摇篮到坟墓”的规范紧扣实际生活,每一编都烙上了鲜明的时代印记。譬如,为构建“耕者有其田,住者有其屋”的稳定社会,物权编首次创设了“居住权制度”以满足弱势群体的生活居住需要,明确了土地承包经营权人有权自主流转土地经营权以适应土地经营权入市的需要;为应对交易陷阱增多带来的挑战,合同编规定了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以打击“套路贷”等高利贷行为;为填补先前立法在人格权领域的空白,人格权编明确定义了隐私权及个人信息,明晰了性骚扰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单位的责任;为维护家庭稳定,遏制不断上涨的离婚率,婚姻家庭编新增了“离婚冷静期”制度以避免草率离婚;为满足个人和家庭财产日益增多后人民群众处理遗产的现实需要,继承编增设了“遗产管理人制度”以增强财产继承的可操作性,确保遗产得到妥善管理、顺利分割;为在发展绿色经济的背景下加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等侵权行为的侵权责任,侵权责任编首次规定了环境侵权的“惩罚性赔偿制度”,赋予被侵权人要求相应惩罚性赔偿的请求权。

在立法技术上,彰显了中国特色、体现了时代特点、反映了人民意愿,其中最具代表性的就是设立了独立的“人格权编”,将我国法律对人身自由、人格尊严的保护提升到了新高度,不仅从民事法律规范的角度规定了民事主体人格权的内容、边界和保护方式,而且体现了我国成熟的立法技术,得到了广泛的国际赞誉,很多外国学者认为这是世界民法典立法史上里程碑式的创举。

三、我国民法典颁行的现实意义

首先,民法典彰显了时代精神。进入21世纪,随着经济发展和国民财富的积累,以及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与新科技的出现,人民对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也希望对自身权利的保护更加充分、有效。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集中表现为、并且最终归结为:权利需求和权利确认。民法典延续了民法通则、民法总则保护民事权利的精神,专门一章集中列举“民事权利”。这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一大特点,再次表明民法作为权利宣言的存在。

其次,民法典彰显了民族精神。立足中国传统和实际来进行民事生活领域的规则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关注中国问题,反映人民意愿,是中华民族精神的最新立法表达。如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公序良俗、法人社会责任、自愿紧急救助、英烈条款等内容。此外,强调诚信原则、自愿原则,映照出中华民族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民法典对人的关注是终其一生的,其以体系性方式确立了公民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各项权利的规范基础,明确了解决民事纠纷的基本规则,将民事权利法定化、具体化,从根本上解决各种民事法之间的矛盾,它既是“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又是保护人民民事权利的“宝典”,蕴涵着本民族鲜明的精神特质。

“在民法慈母般的眼里,每一个个人都是国家”。衷心祝愿,我国的社会主义事业在民法典的保驾护航下开启新征程,人民的人身和财产有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得彰显,政通人和,和谐稳定,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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